主旨:辦理本公司「營業部4樓物流中心設置機械手臂」採購案(案號:TAPMC-1150501)(以下簡稱本案)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條、第18條、第19條、第47條第1項第2款、第52條第1項第3款等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採購案號:TAPMC-1150501

二、採購標的:「營業部4樓物流中心設置機械手臂」採購案

三、標的分類:財物案。

四、預算採購金額:新台幣283萬5仟元。

五、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

六、招標狀態:第1次公開評選招標。

七、招標方式:公開評選,資格與價格不分段開標者。

八、決標方式:固定價格,採最有利標決標。(不訂有底價最有利標決標)

九、履約標的及工作事項:詳需求說明書。

十、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領取方式: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或專人現場領標。

(二)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詳政府採購網招標公告)

(三)地點:請逕至本公司5樓管理部總務課(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聯絡電話:02-25162519轉5879)洽購。

(四)招標文件工本費:現場領標,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十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參加投標廠商須併投標文件,以不透明包材密封、封面標示投標廠商名稱。

(二)方式: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三)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5樓(管理部收發處)。

十二、開標及評選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投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06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投標方式: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5樓管理部總收發)。

(三)開標日期及時間:115年06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正。

(四)開標地點:本公司5樓行政中心第二會議室。

(五)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三、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至 115年11月30日止。

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押標金:新臺幣 141,750元。

(二)印模單

(三)委託授權書

(四)廠商切結書

(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六)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七)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限截止收件日前半年內申請者】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十)服務建議書11份。

十五、本公告事項有不足之處請詳閱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案之公開招標公告(案號TAPMC-1150501),連結網址:https://web.p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