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第一果菜批發市場改建工程營運必須設備-低溫卸貨區及冷藏庫設置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第一次公告招標。

依據:

一、政府採購法第4條、第22條第1項第9項及第94條等規定辦理。

二、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公告事項:

一、標案名稱:第一果菜批發市場改建工程營運必須設備-低溫卸貨區及冷藏庫設置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二、招標案號:115M100A。

三、預算金額:新臺幣2,508萬4,972元。

四、招標方式:經公開評選之限制性招標。

五、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六、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七、是否訂定底價:是。

八、履約標的及工作事項: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九、本採購未保留增購權利。

十、投標廠商資格及應繳驗證件: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應為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執業執照應具備電機工程科及冷凍工程科

3、得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2家為限。

(二)應繳驗之證件:

1、參加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2、押標金票據。(由金融機構開立之票據,票據抬頭書寫「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3、印模單(廠商印鑑證明)。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5、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6、納稅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9、實績證明文件: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文件 (須檢附詳列計算表):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自開標日前8年內冷凍冷藏單一案件主機能力合計500RT以上之技術服務證明文件,或累計契約金額達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並經由第三公正單位證明。

10、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11、切結書。

12、現場勘查切結書。

1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14、服務企劃書一式15份。

(三)以上應繳驗文件於開標資格審查時當場查驗。

十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一)網址:https://web.pcc.gov.tw/(案號115M100A)

十二、收受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一)參加投標廠商須併投標文件,以不透明包材密封、封面標示投標廠商名稱。

(二)方式: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三)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5樓(管理部收發處)。

十三、投標截止:自公告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止。

十四、開標及評選日期、時間、地點:

(一)開資格標: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正。

(二)評選:另行通知。

(三)議價:另行通知。

(四)地點:本公司5樓第二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

十五、履約期限:配合統包案三階段工程執行期程辦理,完成履約事項之驗收,無待解決事項為止,餘詳工作需求說明書。

十六、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萬元整。

十七、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0萬元整。

十八、本公告事項有不足之處請詳閱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案之公開招標公告(案號115M100A),連結網址:https://web.pcc.gov.tw。

十九、參加投標廠商應於開標前詳閱本公司所發之招標文件,包括公告、投標須知、工作需求說明書、廠商資格審查表、契約書稿、評選須知、委託授權書、印模單、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現場勘查切結書、承攬廠商安全衛生管理、廠商參加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等全部文件,俾以明瞭一切相關規定,如有疑義,於開標前可向本公司主辦單位(聯絡電話:25162519轉582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