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本公司「金融機構合作」勞務案。

公告事項:

一、標的名稱:本公司「金融機構合作」勞務案。

二、招標狀態:第1次公開徵求。

三、最短等標期:14天。

四、招標方式:公開徵求。

五、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

六、投標廠商資格及應繳驗證件:

(一)參加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二)印模單(廠商印鑑證明)。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以下項目皆需符合):

1、登記營業項目需為H101「銀行業」。

2、於中華民國境內需開設實體銀行。

3、於中華民國境內需上市上櫃。檢附上述之相關證明及加蓋公司章(未檢附者資格不符)。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學校得免提納稅之證明)。

()委託授權書。

(六)切結書(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七)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六個月以內)。

(八)企劃書10份。以上應繳驗文件應檢附在招標文件中,於開標當場審查。

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領取方式:專人洽領。

(二)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之上班時間內)。

(三)地點:請逕至本公司5樓管理部總務課(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聯絡電話:02-25162519轉5813)洽購。

八、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九、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參加投標廠商須併投標文件,以不透明包材密封、封面標示投標廠商名稱。

(二)方式: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三)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5樓(管理部收發處)。

十、投標截止: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8時止。

十一、開標日期、時間、地點:

(一)開標: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正。

(二)評選: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正。

(三)地點:本公司5樓第二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

十二、履約期限:依據契約指定日期前交貨。

十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00萬元整。

十四、本案經董事會同意後辦理決標及簽約相關事宜。

十五、參加投標廠商應於開標前詳閱本公司所發之公告、投標須知、評審須知、合約書稿及招標表單等全部文件,俾以明瞭一切相關規定,如有疑義,於開標前可向本公司主辦單位(聯絡電話:25162519轉581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