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公益揭弊保護法已於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落實強化揭弊保護措施及鼓勵揭弊之目的,本公司特依循公告相關揭弊管道。

依據:依法務部114年7月17日法授廉字第11406001930號函及臺北市政府114年7月24日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揭弊受理部門:稽核室

二、電話:25162519分機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