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公司採購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標的名稱:114年度批發市場電腦拍賣系統改善計畫財物採購案。
二、招標狀態:第2次公開招標。
三、最短等標期:5天。
四、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五、決標方式:訂有底價之最低價格標。
六、預算金額:新臺幣720萬元(含稅)。農業部農糧署補助288萬元(40%),本公司配合款432萬元(60%)(本案受政府機關補助款金額未達採購金額50%,不受政府採購法第四條之限制)。
七、投標廠商資格及應繳驗證件:
(一)參加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二)押標金票據(由金融機構開立之票據,票據抬頭書寫「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印模單(廠商印鑑證明)。
(四)政府立案合法登記或設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行業代號:F113050、F213030或CC01110)(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營利事業登記)。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學校得免提納稅之證明)。
(六)委託授權書。
(七)切結書(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八)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六個月以內)。
(九)資通訊產品使用切結書。
(十)現場審查會勘單。
(十一)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十二)與本案相關之實績證明。以上應繳驗文件應檢附在招標文件中,於開標當場審查。
八、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領取方式:專人洽領。
(二)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之上班時間內)。
(三)地點:請逕至本公司5樓管理部總務課(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聯絡電話:02-25162519轉5813)洽購。
九、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十、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參加投標廠商須併投標文件,以不透明包材密封、封面標示投標廠商名稱。
(二)方式: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三)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5樓(管理部收發處)。
十一、投標截止:自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十二、 開標日期、時間、地點:
(一) 開標: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2時正。
(二) 地點:本公司5樓第二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
十三、履約期限:依據契約指定日期前交貨。
十四、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6萬元整。
十五、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金額10%。
十六、參加投標廠商應於開標前詳閱本公司所發之公告、投標須知、合約書稿及招標表單等全部文件,俾以明瞭一切相關規定,如有疑義,於開標前可向本公司主辦單位(聯絡電話:25162519轉5813)洽詢。